松花江哈尔滨段禁渔期里仍有人捕鱼
中国养殖网 2008-7-7 8:57:23
为了保护松花江渔类产卵繁殖,增值渔业资源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规定,松花江哈尔滨段的禁渔期从5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止,在此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。
然而,在禁渔期里,市区内的松花江段却有不少打鱼人依然每天忙碌,他们半夜开工非法捕鱼,每天都有数不清的鱼苗落在他们的“绝户”网中。他们吃住在江中的船上,连续几年都是如此。
连日来,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暗访。
他们没有禁渔期
3日清晨4时许,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,记者一行二人来到了青年宫附近的松花江边。
记者看到,此处岸边有一座浮桥,浮桥左侧拴着三条小舢板,靠近江心的方向停着五六只破烂不堪的船只,右侧的一条舢板上一个人正在整理鱼网。浮桥上面有几处用苫布围着的“小屋”,屋外零乱地扔着水桶、脸盆和凳子,船上栏杆处搭放着四五张鱼网。知情人说:“这里有两伙人,这个浮桥上是一伙,边儿上那条船上的是另外一伙。他们白天晚上都在船上,还在这里生火做饭。那五六只破船原来是在远处漂着的,后来不知怎么就漂到这个浮桥边上了,正好给他们的‘家’加了一层遮蔽。”记者在江边观察时,原来在船上整理鱼网的男子起身将船划向了江中。大约五六分钟后,他划到了江心水草茂密处。那里还有几只小舢板在活动。据知情人介绍,“他们每天半夜或是清晨两三点钟起网,把鱼装进桶后,整理好鱼网再去下。今天早上他们的‘作业’已经基本完成了,这个人是去江里再下网的。”
知情人介绍,“他们前一阵是下地笼网打,这阵水大,都用‘挂子’了。那些鱼都不大,有的起网时就死了。他们用水桶装鱼,拿到岸边就卖,一般买的人都是起早在江边锻炼身体的。如果在岸边生意不好,他们就拿到井街的早市上去卖。他们没什么‘禁渔期’的,只要能出船就下网打鱼。”据附近居民介绍,这些人还曾在江边沙滩上放着几大组地笼网晾晒,网具附近地面上散落着大量的死鱼,很多都是小鱼。
“捕鱼的人多了,见谁带证了?”
4时20分许,船上一个戴蓝色帽子的男子拎起放在浮桥上的水桶向岸边走来,一个戴灰黑色帽子的男子先他走到了江堤上面。“蓝帽子”先将水桶递了上来,满满一水桶的鱼立即引起了在江边晨练的人注意。
记者二人也装作买鱼人与两个男子搭讪:“这么多鱼啊,是卖的吗?”
“卖!”
“都有什么鱼啊?”
“鲫瓜子、泥鳅,什么鱼都有啊。”见有人对鱼感兴趣,“蓝帽子”对于询问很是热情。
记者看到,水桶里的鱼大概有三四十条,小的只有一指来长,大一点的也不过十几厘米长。
“怎么卖啊?”
“大的8块,小的5块。”
大概是看记者只问不买,“灰黑帽子”边用眼神催促“蓝帽子”往前走,边用秤杆挑“蓝帽子”的衣襟,示意他不要跟记者搭话。两个人匆匆地向井街早市方向走去。当记者二人开车经过井街时,发现两个男子已经在地上摆开了摊儿,一个玻璃丝袋子铺在地上,上面的鱼按照大小分了三份。“蓝帽子”抽着烟,不时地蹲下身子用手摆弄一下地下的鱼。
记者二人随后又趋车赶到了九站公园,远远地就看见岸边上有一溜儿的“地摊儿”,这些摊儿全是卖鱼的。鱼的种类很多,江鲤、江鲫、嘎牙子、柳根、鲶鱼等都分类摆着,但都很小,最小的只有二三厘米长。“谁要,把这点儿包了了,便宜。”一个男子边小声吆喝边把一个用玻璃丝袋子做成的鱼篓扔到了地上。记者看到,篓里面的鱼还有十几条,都是不大的小鱼。据知情人介绍,这些人经常站在江中用“搬网”捞鱼,不长时间就能捕获四五公斤小得可怜的鱼。
记者偷偷按动相机快门时引起了一个中年男子的注意,他气急败坏地赶记者走。记者询问他有没有捕捞证,他告诉记者,“每天在江边捕鱼、卖鱼的多了,见谁带捕捞证了?”
据附近居民介绍,这些人天天都在这里捞鱼、卖鱼,即使在每年的“禁渔期”他们也从没“休息”过。
禁渔期内天天捕捞没人发现?
据哈市农委渔政处相关人士提供的数字显示,由于水环境污染和私捕滥捞,松花江哈尔滨段的鱼类大量减少。1990年,鳌花、青鱼、鳊花、大白鱼等十多种鱼濒临绝迹。松花江哈尔滨段1993年发现了56种鱼类,2000年捕到了二十余种。上个世纪90年代巡江见到过渔民捕到了50公斤的六须鲶,2001年至2003年期间,只听说过有人捕到了9公斤的四须鲶。
据有关人士分析,鱼种越来越少首当其冲的原因是河水污染,其次就是沿江渔民们不分季节的大肆捕捞。为了保护松花江鱼类产卵繁殖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规定,松花江哈尔滨段的禁渔期从5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止,共计47天,在此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。“虽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可还是有个别人在禁渔期内大肆捕捞。更有横跨松花江两岸的纱网,也就是俗称的‘绝户网’,连鱼苗也不放过,致使很多鱼种无法繁衍。”据了解,为保护生态环境、恢复渔业资源,哈尔滨市从1991年开始实施人工增殖放流,至今已累计投放各种苗种超亿尾。今年6月27日,哈尔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在渔政码头举行了放流鱼苗活动,200万尾鱼苗放流松花江。“一边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,一边是越来越猖狂的私捕滥捞。这些人禁渔期内也天天在江里下网捕鱼,天天都在岸上卖鱼,难道有关部门的人就没有发现?”采访中,许多市民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疑惑和不解。
禁渔期捕鱼严惩不怠
据哈尔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唐科长介绍,按有关法规规定,江里捕鱼,需持有渔业捕捞许可证,捕捞小型经济鱼类的鱼网网眼不能低于“8分”,捕捞经济鱼类成鱼的鱼网网眼不能低于“三寸”。按此标准,哈市江段捕鱼人使用的多为“绝户”网。使用地龙网捕鱼会对鱼类造成毁灭性的危害,一直是政府严禁使用的,渔政部门发现有人使用就没收,然后统一销毁,而且还要对使用者进行处罚。此外,市区内的松花江江段为常年禁渔区,任何人不得捕捞作业。
据唐科长介绍,根据哈市的情况,对于在禁渔期捕鱼者一般罚款1000~3000元。经过近三年的努力,松花江私捕滥捞行为有所下降,今年至今他们共处理非法捕捞近40起,罚款3.6万元,没收渔船三艘,没收网具28具,绝户网1.5万延长米。“但是,还有许多人在与检查人员打‘游击’,我们也是通过不定期的检查在打击。”唐科长说。
然而,在禁渔期里,市区内的松花江段却有不少打鱼人依然每天忙碌,他们半夜开工非法捕鱼,每天都有数不清的鱼苗落在他们的“绝户”网中。他们吃住在江中的船上,连续几年都是如此。
连日来,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暗访。
他们没有禁渔期
3日清晨4时许,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,记者一行二人来到了青年宫附近的松花江边。
记者看到,此处岸边有一座浮桥,浮桥左侧拴着三条小舢板,靠近江心的方向停着五六只破烂不堪的船只,右侧的一条舢板上一个人正在整理鱼网。浮桥上面有几处用苫布围着的“小屋”,屋外零乱地扔着水桶、脸盆和凳子,船上栏杆处搭放着四五张鱼网。知情人说:“这里有两伙人,这个浮桥上是一伙,边儿上那条船上的是另外一伙。他们白天晚上都在船上,还在这里生火做饭。那五六只破船原来是在远处漂着的,后来不知怎么就漂到这个浮桥边上了,正好给他们的‘家’加了一层遮蔽。”记者在江边观察时,原来在船上整理鱼网的男子起身将船划向了江中。大约五六分钟后,他划到了江心水草茂密处。那里还有几只小舢板在活动。据知情人介绍,“他们每天半夜或是清晨两三点钟起网,把鱼装进桶后,整理好鱼网再去下。今天早上他们的‘作业’已经基本完成了,这个人是去江里再下网的。”
知情人介绍,“他们前一阵是下地笼网打,这阵水大,都用‘挂子’了。那些鱼都不大,有的起网时就死了。他们用水桶装鱼,拿到岸边就卖,一般买的人都是起早在江边锻炼身体的。如果在岸边生意不好,他们就拿到井街的早市上去卖。他们没什么‘禁渔期’的,只要能出船就下网打鱼。”据附近居民介绍,这些人还曾在江边沙滩上放着几大组地笼网晾晒,网具附近地面上散落着大量的死鱼,很多都是小鱼。
“捕鱼的人多了,见谁带证了?”
4时20分许,船上一个戴蓝色帽子的男子拎起放在浮桥上的水桶向岸边走来,一个戴灰黑色帽子的男子先他走到了江堤上面。“蓝帽子”先将水桶递了上来,满满一水桶的鱼立即引起了在江边晨练的人注意。
记者二人也装作买鱼人与两个男子搭讪:“这么多鱼啊,是卖的吗?”
“卖!”
“都有什么鱼啊?”
“鲫瓜子、泥鳅,什么鱼都有啊。”见有人对鱼感兴趣,“蓝帽子”对于询问很是热情。
记者看到,水桶里的鱼大概有三四十条,小的只有一指来长,大一点的也不过十几厘米长。
“怎么卖啊?”
“大的8块,小的5块。”
大概是看记者只问不买,“灰黑帽子”边用眼神催促“蓝帽子”往前走,边用秤杆挑“蓝帽子”的衣襟,示意他不要跟记者搭话。两个人匆匆地向井街早市方向走去。当记者二人开车经过井街时,发现两个男子已经在地上摆开了摊儿,一个玻璃丝袋子铺在地上,上面的鱼按照大小分了三份。“蓝帽子”抽着烟,不时地蹲下身子用手摆弄一下地下的鱼。
记者二人随后又趋车赶到了九站公园,远远地就看见岸边上有一溜儿的“地摊儿”,这些摊儿全是卖鱼的。鱼的种类很多,江鲤、江鲫、嘎牙子、柳根、鲶鱼等都分类摆着,但都很小,最小的只有二三厘米长。“谁要,把这点儿包了了,便宜。”一个男子边小声吆喝边把一个用玻璃丝袋子做成的鱼篓扔到了地上。记者看到,篓里面的鱼还有十几条,都是不大的小鱼。据知情人介绍,这些人经常站在江中用“搬网”捞鱼,不长时间就能捕获四五公斤小得可怜的鱼。
记者偷偷按动相机快门时引起了一个中年男子的注意,他气急败坏地赶记者走。记者询问他有没有捕捞证,他告诉记者,“每天在江边捕鱼、卖鱼的多了,见谁带捕捞证了?”
据附近居民介绍,这些人天天都在这里捞鱼、卖鱼,即使在每年的“禁渔期”他们也从没“休息”过。
禁渔期内天天捕捞没人发现?
据哈市农委渔政处相关人士提供的数字显示,由于水环境污染和私捕滥捞,松花江哈尔滨段的鱼类大量减少。1990年,鳌花、青鱼、鳊花、大白鱼等十多种鱼濒临绝迹。松花江哈尔滨段1993年发现了56种鱼类,2000年捕到了二十余种。上个世纪90年代巡江见到过渔民捕到了50公斤的六须鲶,2001年至2003年期间,只听说过有人捕到了9公斤的四须鲶。
据有关人士分析,鱼种越来越少首当其冲的原因是河水污染,其次就是沿江渔民们不分季节的大肆捕捞。为了保护松花江鱼类产卵繁殖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规定,松花江哈尔滨段的禁渔期从5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止,共计47天,在此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。“虽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可还是有个别人在禁渔期内大肆捕捞。更有横跨松花江两岸的纱网,也就是俗称的‘绝户网’,连鱼苗也不放过,致使很多鱼种无法繁衍。”据了解,为保护生态环境、恢复渔业资源,哈尔滨市从1991年开始实施人工增殖放流,至今已累计投放各种苗种超亿尾。今年6月27日,哈尔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在渔政码头举行了放流鱼苗活动,200万尾鱼苗放流松花江。“一边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,一边是越来越猖狂的私捕滥捞。这些人禁渔期内也天天在江里下网捕鱼,天天都在岸上卖鱼,难道有关部门的人就没有发现?”采访中,许多市民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疑惑和不解。
禁渔期捕鱼严惩不怠
据哈尔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唐科长介绍,按有关法规规定,江里捕鱼,需持有渔业捕捞许可证,捕捞小型经济鱼类的鱼网网眼不能低于“8分”,捕捞经济鱼类成鱼的鱼网网眼不能低于“三寸”。按此标准,哈市江段捕鱼人使用的多为“绝户”网。使用地龙网捕鱼会对鱼类造成毁灭性的危害,一直是政府严禁使用的,渔政部门发现有人使用就没收,然后统一销毁,而且还要对使用者进行处罚。此外,市区内的松花江江段为常年禁渔区,任何人不得捕捞作业。
据唐科长介绍,根据哈市的情况,对于在禁渔期捕鱼者一般罚款1000~3000元。经过近三年的努力,松花江私捕滥捞行为有所下降,今年至今他们共处理非法捕捞近40起,罚款3.6万元,没收渔船三艘,没收网具28具,绝户网1.5万延长米。“但是,还有许多人在与检查人员打‘游击’,我们也是通过不定期的检查在打击。”唐科长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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